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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委员会二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8-10-31 11:56:50 来源:宁强县政府 作者:环保局 浏览:

刘彩燕、许子苏、李开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城乡垃圾处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活垃圾环境已成为威胁群众生活环境的重大隐患,在全国范围内垃圾围城、垃圾围村等现象时有发生,加快标准化垃圾填埋场等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势在必行,我局从2015年开始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等项目,截至目前,已在全县规划建设卫生垃圾填埋场22座,其中建成投运5座,在建14座,3座正计划今年内实施,预计到2018年底,全县所有镇办均拥有至少一座标准化卫生填埋场。以上建设的垃圾填埋场均按照标准化卫生垃圾填埋场的建设规范,设计有防渗膜、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回灌系统等污染防治设施,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可极大的降低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同时,为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宁强县出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正式将环保工作列为单项考核项目,提高环保考核权重,首次将环保考核的各项原则性问题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二是宁强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三是根据《宁强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新时期三农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宁强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通过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网格化监管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不明确、管理不规范、运维无资金等突出问题,实现全县农村环境整治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着力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步伐,健全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改善村容村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谋划,广泛宣传教育,大力推广垃圾分类,探索热解气化等新的垃圾处理模式,推动环境卫生整治、垃圾收集处理等工作再上新台阶。并向农工部、住建局等职能部门建议,多渠道争取环卫设施、保洁队伍的运维经费,建议县政府将此经费具体核算,列入财政预算,为构筑“山水田园生态宜居”美丽宁强,提供有力保障。

感谢您对宁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强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