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文化广电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的复函
付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挖掘传承创作宁强羌族民歌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羌文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在中省市文化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羌文化研究、羌族歌舞、非遗等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今年我局组织山花艺术团及羌族歌舞爱好者参加全市广场舞大赛,由宣传文化中心组织编排的羌族特色广场舞荣获二等奖;大力扶持山花艺术团创作羌族民歌节目,组织艺术团下基层演出羌族特色节目达40多场。程文徽同志创作并出版大量羌文化研究、以羌文化为背景的文学作品。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此项工作:
一、组织宣传文化中心艺术家、作家下基层,走访刘宏利等民间山歌爱好者,挖掘、保存民间优秀山歌素材;鼓励本土作家创作相关的文学作品;
二、组织山花艺术团挖掘优秀羌族民歌艺术,提倡鼓励艺术团创作羌族民歌,演出羌族民歌;
三、争取专项资金购置录音录像设备,做好对优秀羌族民歌的录制、存档工作。
四、做好羌族民歌的传承、传播工作。以节庆活动、春晚等大型文艺活动为平台大力展示宁强民歌、羌族舞蹈的魅力,激发市民学习、传承羌族民歌的积极性。
宁强县文化广电局2018年7月20日
(联系电话:4221356)
抄送:县政协办公室,县政协学习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宣传
文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