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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委员会二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8-10-31 10:09:22 来源:宁强县政府 作者:环保局 浏览:

黎德联委员:

在宁强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切实保护农村环境的建议》(9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农村建成“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问题,多部门联合行动,立足于生态立县战略,以提升农村环境质量为主线,坚持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并重着力推进绿色兴农,不断呈现农业农村产业兴旺、生态优美良好态势。

一、我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环境宣教,提升公众环保理念。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以“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环保“六进”等、农民讲习所活动为载体,依托县电视台、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电子屏等媒介,组织开展新环保法系列宣传活动,2017年以来,累计印发环保宣传资料2万余份,出动巡回宣传车30余次,制作宣传展板40余块,张贴环保标语20余幅,开办环保知识讲座11次,印发《环保知识宣传手册》新《环保法》等各类宣传册2万余本。丰富网站环保栏目内容,将环保重大事项、行政处罚、审批等在网上进行公示。鼓励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关注“环保部发布”“陕西环保”“汉中环保”“宁强环保”等微信公众号,广大群众参与度和环保意识显著提高。

(二)加强科学技术指导,积极推动生态农业现代化。一是积极培育,加快农业标准化工作积极鼓励企业申报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新推荐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2个,产品2个,产品为核桃和大米,认证申请资料正在报送中。同时加大对认证农产品的证后监管和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的日常监管,组织人员重点检查了持证企业(基地)“三品一标”标志使用、生产记录、技术规程、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强化了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法规及责任意识,积极培育我县农业品牌,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二是创新生产经营体制,提升农户和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积极性。上半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0个,全县总数达407个。新认定县级家庭农场26家,全县总数达93家。全面完成了2017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认定初级职业农民187人,中级职业农民1人。推荐金色花海、思青农业、汉水之春等3家企业申报市级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苑和测土配方施肥示范,推动农药、化肥施用减量效,在茶叶园区、蔬菜基地大力推行杀虫灯、黄板和生物制剂农药,对设施大棚蔬菜、袋料食用菌生产中产生的大量废弃农膜集中收集处理,多渠道降低农业生产面源污染。截至目前,全县推广果树、茶叶、粮油等绿色防控技术面积达15万余亩,建立示范片12个,全面病虫统防统治覆盖率达32%,农药利用率较上年提高0.7%。

(三)狠抓农村生活污染治理,不断改善农村环境。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2017年以来,一是争取资金2990.64万元实施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环境整治项目,为镇办贫困村配备垃圾垃圾桶26852个,垃圾转运箱348个,垃圾转运机动三轮车53辆,新建垃圾填埋场8座,垃圾压缩中转站7座;二是争取资金1735万元实施涉农资金整合项目,新建垃圾填埋场6个,垃圾压缩中转站2座、人工湿地2座,饮用水源地保护三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一是在汉江干流大安镇投入资金1950万元,实施污水处理厂及排污管网建设、河道生态恢复治理工程、河道湿地植被,现已回填改造河边滩地2.2万平方米,正在对4.6万平方米的湿地进行绿化二是实施汉江沿线污水处理厂项目。宁强县住建局已将高寨子街道办、大安镇、铁锁关镇、胡家坝镇等4个重点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列入2018年实施计划。目前,省水务集团已安排设计单位进驻各镇办,待方案制定后即以开工建设。

(四)深入推进“生态立县”战略,坚持“环保先行”的发展理念。在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方面。一是按照《环评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及省市审批权限相关规定,坚持行政许可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制度,涉及秦岭范围项目环评审批,更是实行周报告制度,2018年,审批秦岭范围内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8个,不予受理项目4个;二是按照《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要求,严格审查项目环境保护产业政策符合性,坚决杜绝限制类、禁止类项目在宁强落地;三是按照省国土、发改、环保、林业四部门《关于加强秦岭限制开发区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不再受理秦岭范围限制开发区内探矿、采矿项目环评,其他建设项目不符合《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的也不再受理,从源头保障了秦岭生态环境安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一是严把审批关。2014年6月16日,由县农业局、环保局、国土局联合印发了《畜禽养殖场建设审批程序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各镇办要强化属地责任,配合县级部门做好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的监管,对违规建设要及时上报,同时,对具体审批程序进行了明文规定;二是合理布局规划。2017年7月24日,县政府印发了《宁强县畜禽规模养殖布局规划的通知》,规划中明确了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类型、标准、布局范围和界定,相关部门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明确的职责,认真履行好监管和指导服务工作。

(五)加强河流治理,确保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一是加大巡河力度,严厉打击毒鱼电鱼、偷采砂石、乱堆乱放、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县、镇、村各级河长累计开展巡河达1.2万次,发出整改通知单21份。查处河道偷采砂石、侵占河道乱建、弃渣乱倒案件21起,罚款6.4万元及时制止河道非法捕鱼14起二是认真开展汉江“清澈”行动和嘉陵江宁强段河长制问题整改。按照汉江“清澈”行动以及嘉陵江宁强段河长制工作排查问题暨整改任务,县河长办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专文交办了相应镇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宁强县汉江生态环境保护“清澈”行动实施方案》宁政办函〔2018〕34号,从4月17日至9月底对汉江宁强段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和突出问题整治,落实汉江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水域岸线管控和水生态修复等各项措施,确保汉江水质持续稳定达到II类标准积极推进治水兴水项目建设。财政投资200万元,实施了汉江支流玉带河高寨子工业园区段玉带河水域岸线保护项目,出动机械设备对河道进行了整治,收回群众捡种河滩地700余亩,已陆续栽植芦苇、香蒲、水葱等水生植物,改善了河道生态环境。

(六)强化双向督导问责,夯实各级环保职责。一是我县出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正式将环保工作列为单项考核项目,提高环保考核权重,也是首次将环保考核的各项原则性问题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二是以两办名印发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三是根据《宁强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新时期三农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了《宁强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通过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网格化监管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不明确、管理不规范、运维无资金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各镇(办)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全县农村环境整治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管理为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步伐,健全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改善村容村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四是积极畅通环境问题监督举报渠道,除了环境保护监督电话、微信公众号、“12369”环保举报热线、政府网站等途径,对其他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信箱等也进行公示,对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共受理处理电话投诉、网络投诉、来信来访及上级转办件共84件,办结率100%。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快推进城镇和农村集中居住区(点)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建设,扩大污水处理设施的覆盖面,提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示范推广垃圾分类生态处理技术。

2.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推动有关部门设立环境保护有奖举报专项资金,对环境污染举报者依法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工作格局。

3.继续强化农村环保宣传建设,利用村民会议、农村酒宴、农民讲习所等大型场合,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条例》《农业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支持鼓励乡村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村规民约,提高美丽乡村建设的知晓率和公众参与率。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宁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宁强县环境保护局

                    2018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