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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8-10-31 10:35:37 来源:宁强县政府 作者:环保局 浏览:

民革宁强支部、马慧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是积极开展干部培训。2018年以来我局组织环境监察干部参加了全市环境监察岗位培训班,选派1名环境监测站干部赴南通参加了全市第一批专家人才学习锻炼培训班。同时定期开展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在学习过程中,结合工作实际,把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作成典型案例,提高干部职工分析和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环境执法监管等问题的能力。二是积极向市环保局争取,通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逐步解决环保队伍人员紧张问题。2018年为环境监察大队新录用公务员1人,环境监测站新录用事业干部2人。三是逐步解决各镇办环保力量薄弱,机构和队伍建设人员总量偏少、能力素质不高、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在全县18个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管办公室所辖区域牌子”,整合各行政区域内负有环境监管职能部门监管力量,明确1-3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由法制对各镇办总计26名环保专干进行了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对达到条件的单位委托执法,逐步解决镇办不具备环境保护执法资格的短板问题。四是积极建设机构设置。新设燕子砭环境监测站,配备编制3名,成立了宁强县环保督察办公室,落实事业编制5名。

二、关于加大环保投入的建议

为切实提高环保机构经费保障程度,县政府把环境保护投入纳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主要投资于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公共环境建设上。

进一步增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宁强县政府在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集资金120余万元,建成300余平方米县级环境应急物资库1座。同时购置储备了环境应急专项设备环境应急防护装备20余种。并在大安镇、阳平关镇、代家坝镇、舒家坝镇、108国道川陕交界处七盘关村设置了5个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点,储备了常用环境应急物资。2017年以来,争取资金2990.64万元实施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环境整治项目,为镇办贫困村配备垃圾桶 26852个,垃圾转运箱 348个,垃圾转运机动三轮车 53辆,新建垃圾填埋场8 座,垃圾压缩中转站7 座。争取资金1735万元实施涉农资金整合项目,新建垃圾填埋场 6个,垃圾压缩中转站2 座、人工湿地 2处,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3处。

三、关于优化执法环境的建议

为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宁强县出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正式将环保工作列为单项考核项目,提高环保考核权重,首次将环保考核的各项原则性问题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二是宁强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三是根据《宁强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新时期三农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宁强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通过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网格化监管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不明确、管理不规范、运维无资金等突出问题,实现全县农村环境整治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着力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步伐,健全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改善村容村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四、关于创新工作方法的建议

一是宁强县环保局全面开展了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并对各企业填报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做实做细评价的各项基础工作。2017年摸底调查,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由省市集中业务培训后,县环保局及时制定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宁强长江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等三家参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专项评价工作组,督促参评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在评价系统内如实、完整填报评价资料,通过精心的安排部署和良好的组织保障,充分保证了本次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二是与发改、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建立了矿权联合审批制度,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三是持续加强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信息公开强化排污单位环境责任主体意识,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

最后,衷心感谢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宁强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21日